社会救助

银川市2019年四季度特困人员供养情况

索 引 号 640100-108/2020-00007 发文时间 2020-01-10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银川市2019年四季度特困人员供养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有特困人员1202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424人,集中供养率为35.3%,分散供养人员778人,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含各类补助、补贴)1521.14万元,其中集中供养663.62万元,分散供养857.52万元。

从供养对象分类情况看,按年龄分类:老年人602人、成年人591人、未成年人9人;按户籍分类:农村户籍900人、城市户籍302人;按失能程度分类:完全失能54人、部分失能185人;按残疾程度分类:重度残疾197人、一般残疾27人。

按规定,全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市辖三区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市财政承担70%,三区政府承担30%,两县一市市财政承担50%,两县一市政府承担50%。2019年,市财政共下达预算配套资金487.88万元。

目前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仍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每人每年1万元(即每人每月833元)、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每人每年1.5万元(即每人每月1250元)。分散供养资金由各县(市)区民政局逐月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个人或监护人账户,集中供养由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实际供养人数直接拨付供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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