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银政办发【2017】135号),对年满18周岁靠家庭供养,无业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将其纳入低保,保障其基本生活,并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有效托底保障困难群众。经统计,2019年1—6月,全市因患大病扣减刚性支出后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的有711户1064人、单人户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276人。
截止6月末,全市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3650户33222人,占城乡人口的1.8%,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548户12176人,占城市人口的1%,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农村低保对象15102户21046人,占农业人口的3.6%,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幅0.1%。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9023.76万元(不含各项补贴),其中:城市低保金3828.7万元,农村低保金5195.06万元。城市低保对象纯低保金月人均补助达到52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8元;农村低保对象纯低保金月人均补助达到41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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