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 长者版

立足保基本民生目标任务——市民政局切实做好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6-26


银川市民政局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六稳”“六保”部署要求,立足“保基本民生”目标任务,切实做好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网。

一是修订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救助管理水平一方面细化优化准入政策提请市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4月1日起印发施行《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办法(试行)》(银政办规发〔2020〕2号)。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将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符合条件的因病因残困难群体按照“单人保”政策纳入低保范围。在计算家庭可支配收入时,对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予以扣减,更为精准地认定家庭困难程度,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最大化用足、用好、用实最低生活保障兜底性救助政策,严防“漏底”风险。2020年截至目前,全市新增低保对象3355人,其中,城市低保1914人,农村低保1441人。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提高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关事宜的通知》,自2020年1月起,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4560元;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20元,高于自治区标准20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403734357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908413186人;农村低保对象1495321171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9522.9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4124.24万元,农村低保金5398.7万元。

二是积极对接扶贫部门开展“四查四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银川市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方案》等文件,成立专项督查组,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扶贫部门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四查四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兜底保障基本生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共摸排715户贫困户(其中286户未脱贫户、303户边缘户、126户监测户)。根据情况,已对649户贫困户实施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并对216名缺乏照护的特殊困难人员,因户因人采取集中托养、日间照料、老饭桌等形式进行兜底保障。

三是统筹城乡标准,为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生活津贴。城市无基本养老金高龄老人和所有的农村高龄老人按照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450元9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5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截至目前,全市享受高龄津贴的城乡低收入老年人共有5914人,其中:城市540人(80-89岁469人,90岁以上71人),农村5374人(80-89岁4977人,90岁以上397人)。累计发放生活津贴1966.23万元。

四是查损补失,疫情一级响应期间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落实市政府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困难群体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要求,疫情一级响应期间(2020年2月),各县(市)区为全市分散供养特困对象,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低收入老人和低保对象共计39940人按照每人100元,低收入家庭按照每户100元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共发放补贴428.88万元。

五是认真落实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20年1—5月,我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涨幅均超过了3.5%,符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和银川市发改委通知要求,认真执行3-6月份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政策,与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联动测算补贴标准,1—5月,各县(市)区共为全市20.13万人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37万余元,一定程度缓解了困难群体因物价上涨带来的压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