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银川市殡仪馆建于1966年,承担着我区及邻近的内蒙古、陕西等周边省市广大群众的殡仪服务业务。2008年搬迁到位于金凤区良田镇植物园村的新馆,馆区占地面积117亩,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9万平方米,设施先进,功能完备,属西北地区一流的殡仪馆。殡仪馆设计体现了“以丧属为本”的现代殡葬服务理念,满足不同阶层办丧群众的治丧需求。全馆按区域功能划分建有业务接待厅、殡礼厅、服务大厅、守灵堂、整容化妆室、火化间、骨灰堂以及停车场和行政办公楼等设施。建有5157平方米,大、中、小吊唁厅5个,大厅可容纳1000人,中厅可容纳500人,小厅可容纳100人治丧,殡葬用品销售厅1200平方米,设有守灵堂7个,祭奠堂24个,骨灰堂22间,火化炉5台,殡礼厅设有休息室、告别台、音响设备、电子显示屏以及投影设施,建有法医检验室以及花圈遗物焚烧炉。银川市殡仪馆集接尸、祭奠、守灵、吊唁、火化等殡仪服务为一体。可为群众提供多层面、系列化、人性化的殡仪服务。“让逝者完美谢幕,给亲人更多关怀”是银川市殡仪馆的服务理念。
(一)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全区的遗体接运、遗体火化、殡仪服务、骨灰寄存业务。
(二)人员基本情况
殡仪馆事业编制23人,在岗位人员17人,退休人员19人,聘用人员43人。
二、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银川市殡仪馆执行事业会计制度,属于一级预算单位。2014年财政供养人数为36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19人。聘用人员43人。
(一)上年结转和结余
上年结余和结转20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和结转81.12万元,项目支出结余和结转123.21万元。
(二)本年收入
2014年本年收入总计为991.38万元,比上年减少392.28万元,减少了28.35%,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为989.7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3%,比上年减少393.92万元,减少了28.35%。
2、其他收入1.64万元,占总收入的0.17%,比上年减少1.74万元。
(三)本年支出
2014年本年支出总计1172.35万元,比上年减少79.64万元,减少了40.45%,其中:
1、基本支出984.71万元,比上年增加21.59万元,增加了2.24%,占总支出的83.99%,主要是调资造成。
2、项目支出187.64万元,比上年减少81.79万元,减少了81.34%,占总支出的16.01%,主要减少原因是殡仪馆上年有基建项目资金。
3、 “三公”经费总支出17.16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0.78%,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汽油、保险、过路停车费开支。没有业务接待费用发生。
(四)年末结余
2014年年末收入结余21.72万元,比上年年末结余减少89.37万元。主要结余是项目出支结转和结余:设备购置结余7.3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4.42万元。
附件:银川市殡仪馆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
银川市殡仪馆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