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殡葬服务单位审批行为。重点检查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建设审批手续;建设公墓审批手续;殡葬服务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扩大占地面积或者服务范围的审批手续;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审批手续。
(二)殡葬服务单位建设管理行为。重点检查墓位墓穴安葬手续,办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被安葬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安葬;是否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1〕164号)规定执行墓穴档案管理;是否严格按照“骨灰墓穴(含双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单人遗体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四平方米,双人遗体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六平方米”建设墓穴。
(三)殡葬服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点检查殡葬服务单位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房屋安全、食品安全等责任落实。
(四)殡葬服务单位价格、销售行为。重点检查殡葬服务机构销售殡葬用品和提供服务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为;是否存在殡葬服务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是否存在倒买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行为;是否存在预售墓穴(夫妻墓、高龄老人、危重病人除外)及骨灰存放格位等行为。
二、做好组织实施
(一)根据本实施方案,银川市民政局将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全部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认真实施。
(二)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时更新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做好底档信息的合并工作,做好过期未关闭的底档信息清理工作,补充完善各抽查监督单位建档工作。
(三)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保障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对下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抽取与下达
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原则上不得擅自删除执法检查对象底档信息,对应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为完结。
四、注重随机监督抽查与相关工作的衔接
(一)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量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和移送。
(二)在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监督执法适用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采取双随机方式。要积极探索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五、及时公开和上报抽查结果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抽查结果。抽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问题已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其他3类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银川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