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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工作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7-07-18

局属各基层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2017年部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一次巡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检查单位

  市军休所、市殡仪馆、市回民殡仪馆、市榆树沟公墓管理所、市福彩中心。

  二、巡视检查内容

  1、对《关于印发<市民政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民党发〔2017〕10号)、《关于印发<2017年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银民党发〔2017〕25号)、《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银民党发〔2017〕33号)文件的落实情况。

  2、各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市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降低"三公"经费的具体举措和做法。

  4、“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作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包括计划制定、长效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等情况。

  5、重点检查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三、巡视检查时间

  7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巡视检查组另行通知。

  四、巡视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会计原始凭证;

  3.个别谈话;

  4.情况反馈。

  五、巡视检查组成员

  组长:苏龙

  成员:王洪江 潘国蕾 李凤霞 汪晓琴

  六、工作要求

  各接受巡视检查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巡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落实。其他单位也要对照本通知精神对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于7月21日前报局监察室。巡视检查结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考核结果。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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