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 长者版

银川市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7-05-31
 

 

  为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实施办法》和市委宣传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局党委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吸收局处级领导干部和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局党委书记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进行学习讲评、督促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等。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副书记代行职责。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书记做好学习组织工作。综合事务主管(办公室主任)为学习秘书,主要负责草拟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准备学习资料、印发学习通知、协调学习事务、负责学习考勤和记录、撰写学习报告、管理学习档案等工作。

  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中心组主要领导(党委委员)全年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其他成员不少于10次。

  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

  (八)、民政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主要包括:

  (一)集体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与集体研讨、专题学习与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相交流。集体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研讨应当有3人以上作重点发言。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及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研读推荐书目,做好学习笔记,坚持常态化学习。每人每年读书4本以上,撰写心得和理论文章2篇以上。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民政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理论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4次,撰写调研报告1—2篇。

  (四)辅导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辅导讲座、报告会等学习活动6次以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建立学习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宣讲辅导不少于1次。

  (五)现场教学。运用参观教育基地、考察学习典型、实地指导观摩等方式,让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开展现场互动,凝聚思想共识,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各成员应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向局党委书记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及时补学。考勤情况每季度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内部通报1次。

  七、局党委书记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和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学习情况。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组织专题学习后,应及时向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报送学习情况。

  八、党委书记年终要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遵守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效果和学习成果转化等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考核每年总学分100分计算,学习考勤占30%、调查研究占30%、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占30%、学习笔记占10%。视考核结果,分别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