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休所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为规范局系统党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局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生活,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局系统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全体党员共同参与为基本要求,以解决问题和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的总体要求,注重规范、落实、创新,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充分调动党员参与主题党员日活动的积极性,探索实施支部主题党日“1+3+X”制度,全面从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活动的严肃性,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活动时间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一次,确定每月25日为“支部主题党日”(特殊情况可以调整)。
三、活动方式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全体党员参加,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参加。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采取联合的方式组织开展。
四、活动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倡导“开放式”形式,探索实施支部主题党日“1+3+X”模式,其中,“1”为每月确定一个活动主题,“3”为“规定动作”,即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学习党纪党规、总书记系列讲话,每次活动均应进行。“X”为“自选动作”,围绕每月确定的主题,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开展民主议事、谈心谈话、党员政治生日、学习培训、下基层走访慰问、献计献策、志愿服务、主题参观、分享学习交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存在问题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聚焦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树立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抓手,是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生活的重要形式。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把握运用好“支部主题党日”这个基本载体,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让每名党员明白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责任是履职尽责,为党工作。各级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2、精心安排部署。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五有”(有科学的活动规划、有鲜明的活动主题、有丰富的活动内容、有详实的活动记录、有规范的活动机制)的要求,在必须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自选动作”。各党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庄重、严肃,“规定动作”现场应悬挂党旗,党员佩戴党员徽章,让党员意识、党章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选动作”要树立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服务中心工作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要贴近实际,简便易行,可以进行业务知识、规章制度、党纪党规等内容的学习教育,可以开展思想汇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党员评议等组织活动,也可围绕践行党的宗旨、身边的典型宣传、展示党员形象,组织党员开展义务劳动、服务群众、扶贫济困、参政议事、献计献策等主题实践活动。
3、要严格管理制度。要建立活动情况记载制度,每月活动情况要明确专人记载,形成书面记录(会议记录、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活动信息、图片资料)。建立党员活动考勤制度,要建立完善党员参与活动考勤制度,并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全年不参加活动四次以上的党员,年终评议不能定格为优秀;对连续6个月不参加活动的,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进行处理,促使党员全员参与。
4、加大宣传引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宣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做到每名党员人人知晓。局党委将通过民政微党建、党建信息等平台,交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良好氛围。各基层党组织每月10日前,将上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包括活动安排、信息、图片)上报局党委(联系人:付慧,联系电话:6888065邮箱: 2389349499#qq.com )。
5、强化结果运用。局党委将加强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考评,并作为评星晋级、目标考核和党建考评的重要依据。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