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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申报评定星级服务型党组织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5-07-31
  

 

军休所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市委办公厅印发《深化“堡垒工程”开展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意见》(银党办发【2015】24号)和《关于在民政局系统深化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的意见》(银民党发【2014】52号)精神,现将年度局系统各支部星级申报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形成制度。各支部的星级评定总体参照去年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整改提高的方式进行,今后每年开展一次,形成制度,努力使每个支部每年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提高。

  2、合理确定星级。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星级党组织设置和评定细则,分星级考核,客观公正进行定级。  

  3、突出动态激励。各支部的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争先进位的内在动力。

  4、扩大群众参与。把群众认可作为评定基层党组织星级的重要标准,在星级评定、整改提高等各个环节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星结果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

  5、重在取得实效。通过党组织组织开展星级创建,党组织核心作用明显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凝聚力明显增强。

  二、评定标准

  各支部星级评定参考标准,按照市委办公厅印发《深化“堡垒工程”开展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意见》(银党办发【2015】24号)和《关于在民政局系统深化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的意见》为准。 

  三、方法步骤

  1、组织自评。各党组织对照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标准开展自评,于8月30日前向局党委上报拟评定星级和具体创建星名称。

  2、党员群众测评。由局党委根据各党组织申报的星级和具体创建星的情况,设置测评表,并在所在单位组织召开党员群众测评会,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就申报的星级创建情况在会上进行述职,然后对党组织进行测评。

  3、领导点评。由局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所分管单位党组织进行点评、评分。

  4、组织考评。由局党委考核评定小组召开评定会,对所属党组织进行民主评分。

  局党委考核评定小组综合各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和领导点评,结合今年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各支部星级等次。星级评定结果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或告知。

  四、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星级党组织创建,作为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党员明确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星级评定工作的基本要求、评定标准和评定方法,确保星级评定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2、各基层党组织要按规定时间组织开展自评自查,并与规定时间向局党委申报拟评定星级,逾期不报者,取消本单位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对本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党建工作约谈。8月30日前填写《市民政局系统党组织星级评定自评表》(见附件),并将自评结果报局监察室。

  附件:市民政局系统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自评表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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