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休所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为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切实从精神上激励党员、生活上关心党员、工作上扶持党员,努力提高广大党员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激发党员政治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在全局系统大力营造“组织关爱党员,党员服务群众,群众信任组织”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关爱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和健全思想关怀机制
1、建立健全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各级党组织要通过走访、交流、交心等形式,了解每个人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思想问题,同时也为党员提供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想法、意见、建议的平台。做到“六必谈”: 即党组织负责人与成员之间每年谈心2次以上,交流工作、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谈心2次以上,听取意见,了解思想并及时予以帮助;党组织书记对新接收的党员、工作遭受挫折的党员、民主评议被党员公认为某方面有问题的党员和受到纪律处分(或问责)的党员必须及时谈话,进行思想教育、情感疏导。
2、落实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每季度对本部门党员队伍状况进行一次专题分析,局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支部对党员思想情况汇报。通过分析,及时掌握队伍思想动态,排查问题,剖析原因,研究对策。工作中,要重视带有普遍性的思想问题和可能有违法违纪苗头的现象,落实“一帮一”制度,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党员的思想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
二、建立和健全政治关怀机制
3、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换届选举、重要事项、重要决定、党费收缴使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要及时公开,保障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4、完善党内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本部门、本单位重大事项,坚持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加强党内监督,鼓励党员干部提出意见建议和询问质询,要建立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制度,在“党建月”活动中集中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形成反映实情、集中智慧的机制。
5、完善党员干部培养机制。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在日常工作中,党组织要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要有意识的加强锻炼培养,进行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符合提拔条件且有空缺职位的,按照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积极推荐和提拔任用。
6、建立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局党委开展以给党员赠送“政治生日”纪念卡等形式,在党员入党10周年、20周年、30周年之际,为党员过“政治生日”。
三、建立和健全工作关怀机制
7、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围绕构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干部队伍,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效果。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观看弘扬主旋律的电影、电视专题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融思想性与趣味性于一体,从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8、建立思想政治工作大骨干网络队伍。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各单位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起由党委书记、委员,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委员,基层党务工作者以及工青妇负责人员组成的思想政治工作大骨干网络,真正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最终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上下齐动,齐抓共管,全方位、立体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大骨干网络队伍。
9、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要联系至少一至两个单位,督导联系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指导联系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地在联系点开展走访、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党员的思想状况,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10、建立党内奖惩制度。组织党员开展挂牌上岗、亮牌办公、党员奉献日等主题实践活动,完善党员先锋岗制度,积极开展“五好党支部”、“优秀基层党组织”、“党建先进工作单位”及“党员示范岗”、“文明窗口”等创先争优活动,局党委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基层党组织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把荣誉表彰与物质奖励、政治待遇、干部任用结合起来,让干事创业者和无私奉献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同时,规范完善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对不履行党员义务、有损党员形象的不合格党员要进行结对帮教转化,对帮教仍不见效者,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对于触及党纪党员,严格按照党纪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四、建立健全生活关怀机制
11、建立党员探访制度。党组织要定期派人到党员家中探访,了解党员的困难和思想动态,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思想疙瘩。做到“五必访”:即党员有思想情绪或意见时必访、党员生病住院或亡故时必访;党员家庭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必访;党员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必访;发现党员存在作风问题和不良嗜好的必访。要通过走访,帮助党员和职工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督促改正错误,促进家庭和谐。
12、落实困难党员登记帮扶慰问制度。结合党内年报统计,建立党员统计台帐,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党员、鳏寡孤独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职工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分类建立统计台帐,为党内开展结对联系、扶贫帮困、生活救助等提供准确的信息。每年“七一”期间和春节前后,对老党员、长期患病的党员、生活比较困难的党员和职工群众集中进行走访慰问。党员亡故时,在尊重党员职工群众遗愿和亲属意愿的前提下,党委将派人参加吊唁,并对其家属进行慰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局党委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严格督导和考核。
(二)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党内关怀工作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程,要按层级管理要求,分级负责。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带头做好表率。每年七月份,各党组织要将《意见》的落实情况书面向局党委上报。
(三)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支部要及时总结在开展党内关怀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典型宣传,扩大工作影响,努力形成“组织关怀党员、党员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