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休所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转变民政局系统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效果,落实好惠民政策,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现就在局系统党组织中开展“贴心民政”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理念,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和谐社区建设和基层单位服务等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系统行风建设,认真实施惠民措施,落实惠民政策,从文化内涵、工作内容、服务要求、保障措施入手,努力打造叫得响、有特色、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民政优质服务品牌,使其成为民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推动工作的导向和规范服务的准则。
二、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的任务和要求
(一)服务品牌的形象设计
品牌名称:围绕“四个服务群众、多办实事”和“群众更满意”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能和特点,策划设计内涵丰富、简练易记、有鲜明民政特色的服务品牌名称。
品牌内涵:亲民爱民,优质服务;扶贫帮困,慈善同济;创新争先,勤廉务实;管理社会,服务大局。
品牌标准:群众满意,社会公认,上级肯定,积极影响力大。
品牌形象:为民务实,诚信奉献,特色明显。
(二)工作重点
通过“贴心民政”建设,突出践行“民政为民”核心理念,强化民本意识,改善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切实做到用心察民情、热心解民忧、耐心释民惑、全心为民生,不断提高惠民政策的落实力和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民政工作实现职能转变和科学发展。
1、实施“暖心工程”,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贴心为低保户等对象服务,让服务对象“暖心”。认真抓好城乡低保五保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孤儿灾民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扎实抓好信息公开、调查评议、收入计算、补差核定、政策兑现等环节的规范有序管理。落实各类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对象范围,降低救助门槛,提高医疗救助额度。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改善孤儿生活环境,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同时,积极加强综合救灾减灾体系建设。
2、实施“温心工程”,切实提高优抚安置和军供军休水平。坚持贴心为退役士兵等对象服务,让服务对象“温心”。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和待遇,注重落实城乡义务兵优待政策,及时足额社会化发放抚恤补助资金,抓好日常管理服务,建立各类优抚安置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加强退役士兵培训,推进城乡一体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推进军供工作现代化建设,提升军供保障服务水平。丰富创建载体,实现高质量、好成效、有影响、有特色的双拥工作,确保“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创建成功。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化解优抚安置工作中的矛盾问题,扎实做好维稳工作。
3、实施“称心工程”,稳步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坚持贴心为社区群众等对象服务,让服务对象“称心”。大力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健全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深化实施“阳光村务”工作,切实提高村(居)务公开规范标准。健全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增设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方式,优化配套设施,加快建立社区便民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以公共服务为重点、特色品牌服务为补充的城乡社区便民服务机制,努力建设功能设施齐全、服务完善周到、环境整洁优美、管理规范有序、邻里和睦团结、安全有保障的城乡和谐社区。加强城乡社区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人才、义工(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发展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和社会团体,积极组织社区工作者、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对社区困难群众实施帮扶,开展社区居民互助活动。
4、实施“舒心工程”,拓展为特殊困难群众的服务。坚持贴心为老年人等对象服务,让服务对象“舒心”。建立特殊群体服务“民生档案”,全面掌握困难老人、儿童、残疾人等情况,便于及时开展救助帮扶。加快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效果。积极改进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为高龄老人、低收入失能老人扩大上门服务的内容与范围,促进惠老政策落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各类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推行亲情化、个性化服务,不断改善生活服务条件,丰富文化精神生活,努力营造安全、舒适、温馨的养老环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有序推进实施惠民殡葬,抓好教育管理,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办丧的社会新风尚。
5、实施“遂心工程”,深化事业单位诚信服务。坚持贴心为婚姻、殡葬等对象服务,让服务对象“遂心”。全面加强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建设,完善为民服务功能,改进作风,优化行风,形成涵盖复退军人服务、社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服务、救灾救济、福彩发行、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军供服务、孤残儿童服务、社区服务、殡葬服务等贴心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民政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拓展民政服务覆盖,树立民政服务品牌,扩大民政服务社会影响。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严格服务收费价格规范,实行“清单式”自主选择,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形成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文明、诚信优质的民政公共服务。
(三)主要载体
创新工作载体,打造一批“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在局系统党组织中,通过“贴心民政”建设,先期打造如下品牌。
1、在社会福利机构方面,创建“亲情家园”品牌。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干部职工队伍。创新工作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积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以服务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从工作理念、服务模式、体制机制、业务流程和平台载体等方面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倡导以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以务实的理念指引行动、以科学的方法处理事务、以贴心的服务照顾服务对象,真正做到把福利院当做家,把老人和孩子当做亲人,用亲情化的服务把工作做实做好,全力创建服务品牌。
2、在社会救助管理方面,创建“温情救助”品牌。联合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甄别救助人员,按分类救助、自愿求助的原则开展救助工作,加大主动救助力度,积极落实相关救助措施。加强站内服务和管理,坚持用“诚心、爱心、热心、耐心、细心”的服务标准,全心全意为救助对象服务,确保文明服务、安全管理。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救助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救助管理,共同劝导浪流乞讨人员,关心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实现服务对象最大程度满意的目标,为更好地服务流浪乞讨人员和受困群众提供保障。
3、在社区建设方面,创建“特色服务”品牌。健全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增设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方式,优化配套设施,加快建立社区便民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以公共服务为重点、特色服务为补充的城乡社区便民服务机制,努力建设功能设施齐全、服务完善周到、环境整洁优美、管理规范有序、邻里和睦团结、安全有保障的城乡和谐社区。
4、在军供服务方面,创建“兵至如归”品牌。做好事前主动服务,按照“为部队服务、为战备服务”要求,主动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进一步完善、规范保障程序,努力提高各项工作质量。做好事中温馨服务,结合军供工作实际,健全温馨接待制度,保障过程中做到“提供服务诚心、解答咨询耐心、处理问题细心、听取意见虚心”。做好事后追踪服务,完善跟踪回访制度,通过采取电话回访、上门回访、领导亲自走访等方式,对保障部队进行回访,听取有关单位意见,不断改进保障方式,提高保障水平。
5、在军休服务方面,创建“和谐军休”品牌。对军休干部和遗属的基本信息、服务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军休干部、遗属关爱档案。积极对接社区、志愿者组织以“定向结对”为主要服务方式,通过生活照顾、心理抚慰、救急救助、亲情关爱等帮扶措施从思想、心理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关心军休干部、遗属,让军休干部和遗属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安度幸福晚年,共建和谐军休。
6、在福彩发行销售方面,创建“福彩同行”品牌。一要坚持与销售人员同行共发展。通过行风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开展“走进福彩一线”活动,倡导广大员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二要坚持与爱心彩民同行共壮大。以优质服务为抓手,在情感上拉近与彩民的距离。密切关注彩民动态,对投注过大的彩民进行劝导,倡导理性投注。三要坚持与寒门学子同行共成长。积极开展“福彩助学”活动,加大救助力度,圆贫困学子大学梦。通过现场采访、现场救助、媒体宣传等方式保证救助活动的公开、透明,确保救助活动取得实效。
7、在殡仪服务方面,创建“无忧服务”品牌。一是环境无忧。完善设施设备,优化办丧环境,使逝者亲属在和谐、绿色的殡葬环境中办丧、祭祀。二是服务无忧。积极倡导“微笑”服务、爱心服务,全面推进全程引导服务、一站式服务。三是素质无忧。加强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素质。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操作流程,规范操作行为,杜绝麻痹大意、惯性思维,确保工作细心、丧属放心。四是价格无忧。落实便民、惠民政策,尽最大能力让丧户受惠,改变人们对殡葬行业的印象。五是诚信无忧。阳光操作,诚信服务。服务项目、价格公开透明,坚持服务跟踪制度,公开服务承诺、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服务尽显诚心,让丧属安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将推进“贴心民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年度重点目标,研究计划方案,周密部署,有序组织推进。市民政局成立“贴心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尤峰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副书记苏龙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王洪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主要负责推进落实“贴心民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强检查考核,督促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创建工作措施,督促抓好落实。主要载体中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制订各自的“贴心民政”品牌创建方案,于2015年4月25日前报局监察室。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推进实施重点目标任务,研究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重点目标、主要内容、品牌名称等,形成总体目标明确、推进措施可操作、效果明显的服务品牌。
(三)强化绩效考核。着眼于民政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坚持真实、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把“贴心民政”建设列入年终对各党组织考核的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年底组织全面考核,重点是组织领导、目标方案、推进措施、质量效果、群众满意度、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等内容。年底前表彰“贴心为民服务标兵”和“贴心民政服务品牌”。
附件1、2015年民政局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党组织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名称
2、市民政局系统党组织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考核评价办法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1:
市民政局机关、市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名称
一、市民政局机关党组织“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名称
机关一支部:服务至上 效率第一
机关二支部:特色服务 群众称心
机关三支部: 亲情家园 群众暖心
二、市局直属单位党组织“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名称
军休所党委:和谐军休,幸福家园
军供站党支部:兵至如归,亲情服务
救助站党支部:温馨救助,避风港湾
殡管所联合党支部:无忧服务,阳光殡葬
回民殡仪馆联合党支部:无忧服务,让两个世界的人都满意
殡仪馆党支部:无忧服务,让两个世界的人都满意
福彩中心党支部:福彩同行,服务至上
附件2:
市民政局系统党组织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考核评价办法
为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将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在党组织中开展“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对“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四部分:服务品牌创建工作、主要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情况、综合测评,分别占40 分、30 分、20 分、10 分,总分100 分。
(一)“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40 分)
该项满分 40 分,分为以下5 个小项。
1、按要求制定并实行《“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实施细则》。该项满分10 分。没有按时上报扣2 分;内容不具体、操作性差扣6分;没有组织实施好扣2 分;没有制定并上报的该项不得分。
2、组织开展好服务品牌创建的各项工作。该项满分20分。没有按要求积极推广使用“贴心民政”统一标识扣5 分;没有积极创新“贴心民政”子品牌和实践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扣8 分;没有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工作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没有取得实际效果扣7分。
3、积极开辟“贴心民政创建园地”,将与“贴心民政”
品牌创建工作相关的资料集中保存和展示。该项满分5 分。资料保存不完整扣2 分;没有达到良好展示效果扣1 分;该项工作没开展的不得分。
4、积极参加“贴民政”有关会议及活动。该项满分5 分。有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每无故缺勤1 次扣1 分。
5、积极参与“贴心民政”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工作亮点和创新做法信息稿件。该项采用加分制,被市局采用的稿件每篇加0.5 分;被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省市级媒体采用的每篇加1 分;被民政部、国家级媒体采用的每篇加2 分。最多不超过5分。
(二)主要业务工作完成情况(30 分)
主要业务工作指集中体现和反映科室、单位主要职能的工作项目,由各科室、单位紧密结合“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按照局党委的总体部署研究确定。主要业务工作目标一般年初提出,年内补充完善,年底总结考核。考核前由各科室、单位提报工作完成情况,局办公室汇总报局党委会审核确定。
该项满分 30 分。其中,主要业务工作按计划全部完成的赋25 分;其余5 分作为奖励分,对于业务工作成绩特别突出、效果特别显著的,由局党委会研究议定,每项给予1-2 分的加分,最多加分不超过5 分。
(三)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情况(20 分)
该项满分 20 分,出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违反廉政准则“52 不准”任意一条规定,每次扣1 分。
2、违反禁酒令、公车使用纪律、操办婚宴等有关规定,每次扣1 分。
3、不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等管理制度,在市局组织的检查或抽查中问题较为突出的,每次扣1 分。
3、落实职责不到位,服务态度不端正,工作推诿扯皮,每次扣1 分。
4、不遵守服务规范,被督导员或服务对象举报、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扣1 分。
5、在行风热线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且整改不力的,每次扣1 分。
6、对于市局转交督办的群众咨询、投诉问题,落实不到位的,或群众对答复不满意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每次扣1 分。
7、对按规定不应办理的事项推脱责任,不努力做好群众的说服稳定工作的,每次扣1 分。
8、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刑事处罚或纪检部门查处的,该项不得分。
(四)综合测评(10 分)
年底对各科室、单位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测评采取发放书面测评票、抽样调查服务对象等方式进行,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分别计10 分、8 分、6 分、0 分。测评票汇总后计算出各科室、单位的综合测评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