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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安排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4-09-23

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市文明办、机关工委、团市委、志愿者协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美丽银川”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将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志愿者服务行动安排如下:

  一、志愿者服务时间、地点、人员

  (一)对口帮扶社区志愿服务:每周五下午15:00--17:00开展对华新社区两个小时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参加全市志愿劳动:每月月末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14:00参加全市志愿劳动(劳动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人员为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三)“敬老月”志愿服务活动:每年10月每周五下午15:00--17:00参加“敬老月”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志愿服务内容

  (一)对口帮扶社区志愿服务劳动

  1、环境卫生清洁:对责任片区内路面环境、沿街栏杆、标志灯牌、绿化带、树坑、亮化设施、公交站亭、座椅、广告牌进行清洁。或者按照社区的安排开展活动。

  2、公共设施维护:对责任片区内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下水井盖、垃圾箱、栏杆出现损坏的,能够自行修复的要负责修复,修复不了的要及时向市政、交警等部门反映,并跟踪督查修复情况。

  (二)开展“敬老月”志愿服务活动

  具体开展生活照料、心里抚慰、健康保健、法律援助、文体健身、节日探访、特色服务等“一对一”“多对一”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服务活动要求

  (一)各处室、基层各单位要服从分配,在安排好本部门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得随意不参加劳动。局监察室要对每次活动进行检查,适时进行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二)全市志愿者劳动按照通知精神,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统一参加。

  (三)“敬老月”志愿服务活动,各处室、基层单位要配合居委会工作,进社区进家庭帮扶困难老人,并将每次活动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局党委。

  (四)请参加志愿者劳动的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劳动防护意识,各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志愿者活动安全、有效开展。

  附:银川市民政局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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