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 长者版

银川市城乡低保申请程序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4-08

  一、城乡低保的认定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二、城乡低保救助范围

  凡持有银川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扣减家庭特殊刚性支出后,低于户籍地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三、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2017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年3800元。 

  四、城乡低保申请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采用入户调查(委托信息核对、民主评议)等方式核实后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县(市)区)民政局作出审批结果——公示。 

  五、申请城乡低保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包含承诺书与授权书)及根据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基本信息、残疾证明、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失业登记证明、疾病诊断证明、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等材料。 

  六、申请低保咨询电话

  银川市低保中心:0951-6888780

  兴庆区民政局:0951——6738151

  金凤区民政局:0951——5191314

  西夏区民政局:0951——2078125

  永宁县民政局;0951——8011203

  贺兰县民政局:0951——8061319

  灵武市民政局:0951——4020277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