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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河东地区回汉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4-15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治理和深化殡葬改革的战略部署,落实《银川市贯彻落实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整治实施方案》,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我局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现场调研和专题会议确定的基本原则,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银川市河东地区回汉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建设项目方案全文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5月15日。

联系人:薛锋    联系电话:0951-5048972    电子邮箱:mzbg01@163.com  

通信地址:银川市泰康街枕水巷80号银川市殡葬管理所

附件:《银川市河东地区回汉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方案》

银川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5日


银川市河东地区回汉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建设方案

经实地考察和调研,综合各种因素,河东地区回民公益性公墓和汉民公益性公墓宜选址两处分别建设:

(一)银川市月牙湖回民公益性公墓(暂定名)

拟建设选址:兴庆区月牙湖乡滨河四村拦洪坝东侧预留迁坟荒地1000亩,该地址原为宝丰集团预留的迁坟区,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荒地,自然资源部门已经办理了42.9亩建设用地指标,该区域已经是周边回汉民群众相对集中的散埋墓地。

(二)银川市马鞍山汉民公益性公墓(暂定名)

拟建设选址:河东马鞍山甘露寺北部,沐露陵园东侧和南侧,以原掌政镇约300亩迁坟区和给原滨河新区横城村批建的150亩农村公益性墓地为基础,划拨土地2000亩,该片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其他草地,区域内已经存在大量散埋乱葬的坟墓需整治。

二、建设背景

(一)背景

我市目前的公墓陵园绝大多数都是民营投资为主体的经营性公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公墓仅有银川回民公墓和银川市榆树沟汉民公墓两家,这两家公益性公墓为政府保障民生、平抑殡葬市场价格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榆树沟汉民公墓只能保持现状,不再新建和销售新的墓穴。在此情况下,充分考虑广大市民的安葬需求,妥善解决群众今后殡葬出处成为大势所趋。此外 ,兴庆区通贵乡等回族风情旅游示范乡村建设,有必要对这一带回族群众聚居区分散存在的农村公益性墓地进行迁移,解决我市东部地区回族群众送埋难的问题也列入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

(二)意义

1、在河东地区新建公益性公墓,是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宁民发[2019]32号)和《银川市“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有效治理河东马鞍山甘露寺地区违法违规建设坟墓问题的需要。

2、在河东地区新建公益性公墓,是解决宝丰集团生态化观光牧场和光伏发电基地迁坟问题,为兴庆区通贵乡现代观光旅游乡村建设集中迁坟创造条件的需要。

3、在河东地区新建公益性公墓,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需要。

4、在河东地区建设回汉民公益性公墓,符合《银川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是推进和完成全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完善银川地区殡葬服务体系、治理乱埋滥葬乱象、平抑殡葬市场价格的重要举措,对完善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布局,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5、殡葬基本需求是民生的重要内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增加,用地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殡葬用地也显得十分紧张。同时,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殡葬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银川市殡葬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要提高火化率,调整扩大火化区范围,建设公益性骨灰公墓十分必要,对于推进全市的殡葬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建设条件

(一)根据公墓的选址原则,应当选择荒山瘠地,不得选定在耕地、水库、湖泊、河流、沟渠的堤坝周边以及风景名胜、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2000米以内和铁路、公路主干道路两侧500米以内的规定,河东地区这两处公墓选址位置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土地利用规划的未列入其他重要建设用地范围,选址合理。

(二)两处地块为山地,地形高差较大,土地类型为国有未利用荒地,地表为干旱荒漠草原,植被稀疏,靠近沙漠,属半干旱气候,风大沙多,干旱少雨。

(三)用电:现场没有可使用的高低压电力线路,需要供电部门架设从滨河四村和马鞍山沐露陵园延伸过来的高低压线路。用电负荷最大为400KW。

(四)用水:现场没有饮用自来水管线,需要联系通过滨河四村和沐露陵园引黄工程中铺设自来水管线,在墓区高处建蓄水池,解决饮用水和绿化灌溉用水。

(五)通讯:移动通讯畅通,可联系架设移动信号塔和互联网传输专线。

(六)交通:滨河四村目前有省道和乡村公路通达,马鞍山地区有市区至甘露寺专线和沐露陵园专线通达,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

四、建设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3、《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

4、《银川市殡葬管理办法》;

5、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设立殡葬规划用地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4号);

6、《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7、《银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银川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9、银川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银党办【2018】67号);

10、银川市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银政办发【2017】91号);

11、2019年10月1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五、建设原则

1、公益优先,以人民为中心。新建公益性公墓,必须贯彻“公益性为主,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新发展理念,从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发展愿望出发,不断提高殡葬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保障困难群众殡葬权益。

2、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的殡葬改革方针,通过绿化墓区环境、推广节地生态葬法、倡导文明低碳祭扫等措施,努力减少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3、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参与。积极发挥各级政府在殡葬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完善社会参与机制,营造社会参与氛围,必要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为殡葬事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4、统筹规划,防止荒山白化。回民公益性公墓要弘扬回族良好的传统习俗,不硬化墓穴和坟头,以建设园林化墓地为目标。汉民公墓性公墓要以骨灰公墓为主,辅之必要的迁坟土葬墓穴。制作墓穴要尽可能使用环保节能材料,减少不可再生资源浪费,必要时统一墓型和规格,逐步向政府无偿提供墓穴发展。

5、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标准。根据自治区政府文件规定,安葬遗体的独立墓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合葬墓穴不得超过7平方米;安葬骨灰的单独墓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合葬墓穴不得超过1.5平方米;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墓穴占地面积的1.5倍;殡葬规划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30%。

六、环评及效益

这两处土地地处滨河新区北部和南端,按《银川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该区域属于荒山,空气清新,不允许建设有污染的项目,因此公墓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搞好本单位环保和绿化,保持整体环境和谐优美。

该项目对环境可能形成污染的来源是建设期间的固体、粉尘等垃圾,应及时清理垃圾。对于生活垃圾应运送至乡镇垃圾指定点,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排入污水池用于树木浇灌,减少对环境造成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不产生污染物,建设及经营过程对环境影响轻微。并且通过在墓区大量种植树木、绿篱、花卉和草坪,建设布置有殡葬文化的人文景观,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

综合评价:该项目是银川市新的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为全市特别是东部地区广大群众提供殡葬服务,建设经营过程没有污染,建设条件良好。保本微利经营,能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七、主要指标

(一)银川市月牙湖回民公益性公墓,总占地面积1000亩,除去绿化、墓区道路、办公设施占地和沟壑等不可利用土地,墓面积约600亩,可建回族土葬墓单穴30000座,按每年安葬500个遗体预算,公墓可使用年限在50年以上。

建设期限:本项目可分期建设。第一期建设时间3年(2020-2022),建设内容包括办理公墓审批手续、完成公墓建设规划、平整墓地和绿化用地、建设办公用房、墓区道路、停车场、通电通水通讯供暖、墓区四边和主干道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回民骨殖迁葬墓穴100座,制作新的土葬墓穴100座。建设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和纪念设施,制作回族节地生态安葬墓穴10座。第二期工程主要完成墓区景观绿化和美化,以滚动发展的方式建设墓穴,为群众提供安葬服务。

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需人民币1200万元。

(二)银川市马鞍山汉民公益性公墓,总面积2000亩,该区域内已有集中迁移和散埋乱葬的墓穴近3000座,占地近100亩,除去绿化、墓区道路、办公设施占地和沟壑等不可利用土地,通过连片平整、动员迁移、见缝插针等方式,可建设墓地1200亩,将1000亩地用于制作骨灰墓,可制作单穴约45000座;将200亩地用于制作迁坟用土葬墓穴,可制作土葬墓穴约16000座,按平均每年安葬600个骨灰计算,50年内可以满足群众丧葬需求。

建设期限2年(2020年至2021年),建设内容包括办理公墓审批手续、完成公墓建设规划、平整墓地和绿化用地、建设办公用房和墓区道路、停车场、通电通水通讯供暖、墓区四边和主干道绿化等基础设施,制作骨殖迁葬墓1000座,制作骨灰墓穴1000座。建设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和纪念设施。逐步完成墓区景观绿化和美化,以滚动发展的方式建设墓穴,为群众提供安葬服务。

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前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需1800万元。

八、建设投资和管理主体

我们提出两套建议方案请政府审定:

第一套方案:分项建设,分级管理

(一)“银川市月牙湖回民公益性公墓”由兴庆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并成立专门机构管理。本方案能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便于协调当地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落实建设方案。鉴于兴庆区政府财力有限,前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存在资金不足的困难,建议前期投资由市财政承担70%,其余部分由兴庆区人民政府筹措。

(二)“银川市马鞍山市汉民公益性公墓”由市财政投资,市民政局属银川市榆树沟汉民公墓管理所建设管理。本方案便于市级相关部门和兴庆区政府、宝丰集团的沟通协调,但需增加人员编制,仅靠榆树沟汉民公墓现有管理人员,区域跨度较大,协调能力有限,未必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二套方案:由市政府安排统一立项、投资建设两个公墓,可成立新的专门机构经营管理。也可给榆树沟汉民公墓管理所和市回民公墓分别增加人员编制,分别负责两个公墓的具体建设和运营管理。本方案便于部门协调、统筹规划和统一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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