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 长者版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1-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银川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印发。请各县(市)区政府、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21日

  

银川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4]5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加强社区自治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向精细化、规范化迈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优化社区网格设置

  (一)网格划分

  各县(市)区在现有社区网格划分的基础上,根据社区具体情况和网格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对网格的设定进行合理调整和优化,网格划分不宜过多,一般情况下,按照300至500户居民的规模划分一个网格,人员结构不复杂的区域可适当放大网格范围。

  (二)网格员队伍

  1.人员配备。实行“一格一员”的配备原则,每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员,配备若干名由街道(镇)工作人员和社区警员、消防员、司法员以及县级部门下基层和包点工作人员等在职人员组成的网格协管员,以及由楼(栋)长、居民代表、离退休老党员、志愿者等公益人员组成的网格公益员,帮助网格员开展工作。网格员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外的“两委”成员兼任,不足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聘期已满的大学生村官、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

  2.工作职责。网格内的人、物、事、组织的基础信息采集和社情民意联络、协调解决问题、居民事务代办等事项,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工作范围。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负责做好本社区所有网格的指导、督导、统筹工作,组织网格协管员和网格公益员共同参与社区自治发展;网格员在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统一安排下,以基础信息采集、入户走访和为民代办为主,切实解决居民生活需求,定期做好党的方针政策、惠民政策、便民服务、公益活动等宣传工作,动员辖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管理,推动社区民主自治;网格协管员和公益员协助并监督网格员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各县(市)区可通过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3.招聘原则

  各县(市)区按照网格人员配备原则确定需招聘社区网格员人数,制定招聘方案,进行统一招聘。基本条件:原则上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工作。具体办法和招聘程序由县(市)区自行安排。新招聘网格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聘期与居委会同步为三年。

  4.报酬待遇

  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网格员的,报酬待遇按照现行社区“两委”生活补贴标准执行。新招聘的社区网格员,统一按照2012年8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12〕33号)规定,“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原则上参照我区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执行。所需经费三区按照市、区财政各承担50%,两县一市由本级政府承担。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参照事业单位技术人员职称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发放317元、181元、125元职称补贴,经费由县(市)区政府承担。

  二、完善网格运行机制

  (一)规范考核激励机制

  1.建立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街道(镇)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考评机制,按照简便科学、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定期对网格员进行考核;考核要突出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适当与网格员报酬绩效份额挂钩。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本辖区网格员的到岗到位、服务效能、绩效考核、报酬发放、待遇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检查结果可作为网格员绩效考核参考依据。

  2.对工作积极主动、群众满意度高、成绩突出的社区网格员优先续聘或推荐进入社区“两委”候选人;在公务员招录、选拔任用街道(镇)领导干部和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劳动模范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工作中出现连续两个季度或年度考核不称职、被群众投诉3次以上查证属实、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等违规行为的应直接予以解聘,属于社区“两委”成员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予以免职、罢免,以确保社区网格员队伍的稳定。

  (二)健全工作制度

  1.网格员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梳理、分析网格内社情民意和相关事宜,分类解决或上报,对居民所需汇总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反馈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或街道(镇)研究解决。原则上街道(镇)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服务公示制度。在社区各网格的公益服务场所、居民聚集场所、小区楼栋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材料,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责任区位置,公布各网格员的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管理职责等,向居民发放网格服务联系卡,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3.入户走访制度。对不同类型的人群要进行定期入户走访。网格员要做到每天入网格巡查,重点入户走访探望独居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人员;每月走访残疾人、困难单亲母亲、流动人口、优抚对象以及社区服刑、戒毒、刑满释放等特殊人员不少于1次;每年走访一般居民家庭不少于2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入户了解情况。

  4.工作日志填报制度。利用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微信群、民情日志本等方式,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和反馈工作,全面掌握网格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网格员工作日志和每周、每月工作情况,经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确认后,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5.AB岗和错时上下班制度。同一社区相邻网格的网格员可互为AB岗,确保网格内服务管理工作的延续。为了满足上班居民的服务需求,网格员可实行“错时工作制”,确保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必要时段为居民提供服务。

  (三)加强教育培训

  为提高社区网格员的执行力和服务能力,各县(市)区要有计划的开展网格员培训工作,以政策法规、社区管理、职业道德、网格化服务基本技能等为主要内容,每年集中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鼓励和引导社区网格员参加学历教育和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多渠道提高综合素质。民政部门负责网格员教育培训的师资协调、经费落实、规划制定等工作;街道(镇)负责网格员教育培训的具体实施,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开展日常培训工作;社区负责网格员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应急处置等日常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核定社区户数、现有社区“两委”人员职数和调整后的网格数,按照“一格一员”要求研究确定公开招聘的网格员人数,自发文之日起十日内报至银川市民政局审查核定,县(市)区依据核定后的招聘人数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整后的社区网格员花名册于招聘工作结束后以正式文件上报银川市民政局,并报同级财政和人社部门备案,作为核拨网格员工作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的依据。社区网格员定人定责,辞职解聘等人员变动情况,必须报备银川市民政局审核。

  (二)各县(市)区要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逐步完善社区网格员招录、使用、管理、退出与递补制度。建立县级网格员备选人才库,确保公开招聘的网格员因故解聘时能及时补充到位。

  (三)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足额预算和及时安排网格员的报酬待遇、教育培训、绩效奖励等经费,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