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 长者版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6-08-01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银川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银川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有关工作的说明

2、银川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

2015年6月30日

  

附件1

关于《银川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有关工作的说明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求,提升社区自治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全面开展清理社区事务,理顺社区职能,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明确社区自治定位,充分发挥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功能,使社区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现就《银川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做如下说明:

一、规范社区事项。明确进入社区的事项由原来的137项减少至20项。今后确需在社区增加服务事项的,由市民政局提出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二、规范社区出具证明工作。明确社区配合开具的证明由原来的18项减少至5项。

三、规范社区创评活动。明确进入社区的创评事项由原来的18项合并为2项,保留“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和“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其它创建考核评比指标纳入上述两项创建,相关部门参与上述两项创建的考核,使用考核结果。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要分别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尽快制定“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和“星级和谐社区”创建指标体系。

四、规范社区公益宣传工作。明确社区公益宣传工作由原来的34项合并为1项,社区公益宣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其他各职能部门在社区开展的宣传不再挂条幅、刷标语、造氛围。各部门开展的专项教育宣传要以知识讲座、专业培训、案例警示等方式开展,弱化氛围营造式的宣传,强化服务性、针对性、参与性的教育宣传。同时充分利电子屏、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开展教育宣传,增强教育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规范社区各类统计工作。各相关部门有专项经费的各类普查、调查、统计、认证、核查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

六、规范社区各类功能室建设。各职能部门需要在社区建立的站点、讲堂、工作室等,涉及在社区开展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全部纳入社区市民学校,实现资源综合使用。

七、规范社区各类平台建设。各职能部门(政法、公安、卫计等)的各类信息平台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要逐步合并为一个统一平台,减少交叉重复工作、方便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全员信息录入,确保与人口相关信息的全面和准确。

八、明确社区职责。社区依法开展的自治服务属于正常活动,不列入准入清单,社区结合自己的条件和居民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严格按照《银川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安排部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统一思想,对照通知对进入社区的事项进行梳理、清理,并积极从创新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加大改革力度等方面提高相关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九、严格落实准入清单。清单自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今后,凡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的,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要求社区开展清单以外的工作事项,凡未纳入准入清单的事项,社区有权拒绝办理。

十、强化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要会同市委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对事项准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清单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自治区、市相关规定,由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