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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6-08-01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滨河新区(经济实验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银川市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6日

  

银川市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考评方案

  

为全面推进银川市城市社区治理与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4〕56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5〕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制定如下考评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服务为本。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主要考评指标,真正把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打造成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二)共同推进。充分发挥居民在和谐社区创建中的主体作用,明确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在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实现共建共享。

(三)分级考评。创建工作实行分级负责,银川市社区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五星级和谐社区进行考评命名,对和谐社区创建先进街道(镇)进行表彰;县(市)区领导小组负责对一至四星级和谐社区进行考评命名,对和谐社区创建先进街道(镇)进行考核排名。

(四)动态管理。银川市领导小组根据县(市)区评定情况在次年对一至四星级和谐社区进行抽样评估。自治区领导小组在银川市领导小组评定的基础上对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先进街道(镇)和五星级和谐社区进行抽样评估。

二、评星定级范围

经自治区、银川市和县(市)区民政部门三级会商,县(市)区政府正式批准设置居民委员会的城市社区。

三、评定标准

星级和谐社区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和制度建设、社区服务、社区管理、满意度测评、加分项目、扣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七部分,重点考核社区服务情况和居民满意度。

先进街道(镇)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加分项目、扣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七部分,重点考核统筹管理和公共服务情况。

四、评定程序

(一)申报创星

每年2月,由社区进行自查自评,向街道提出创星申请;街道对社区进行初评后正式向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提出一至四星级创评申请。县(市)区领导小组按照不超过四星级总数30%的比例审核后向银川市领导小组提出五星级创评申请。

(二)考核评星

星级和谐社区评定施行每年现场考核,按照“自愿申报、初审推荐、评审考核、公示授牌”的程序进行。每年2月,在社区自查自评、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街道(镇)进行初审推荐;3月-8月,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星级和谐社区考评标准》,对创星社区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群众满意度进行全年监测评估;9月,县(市)区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综合评分,考评得分在70-80分,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评定为一星级和谐社区;考评得分在80-85分,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评定为二星级和谐社区;考评得分在85-90分,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评定为三星级和谐社区;考评得分在90-95分,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评定为四星级和谐社区。创星情况报银川市领导小组备案;10月,银川市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五星级和谐社区进行考评,考评得分在95分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评定为五星级和谐社区,每年命名一次。对拟评定的五星级和谐社区,在银川市主流媒体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先进街道(镇)考核,每年10月,由县(市)区领导小组对辖区各街道(镇)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计分并排名通报,11月,集中上报银川市领导小组备案。每三年,由市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推荐的综合排名靠前的街道(镇)进行评先表彰。

五、结果运用

对评定的五星级和谐社区由银川市领导小组命名授牌并给予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50%由街道集中用于改善社区服务设施;30%用于补充五星级社区服务经费;20%用于奖励社区工作者。星级评定后,在社区服务站内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星级标示牌。

对县(市)区推荐的综合排名靠前的街道(镇),每三年由银川市领导小组按照街道(镇)总数的30%进行评先表彰并给予5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改善社区服务设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星级和谐社区创建考评工作是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县(市)区要将星级和谐社区和优秀街道创建工作纳入和谐社区建设进行总体部署,并作为街道、社区工作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进行督导检查。

(二)严格考评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对《考评标准》进行细化补充,但务必做到最低标准与银川市考核标准一致。要严格考评程序,量化考核评分,确保考评工作质量。银川市领导小组将分别对一至四星级和谐社区、优秀街道按照不低于10%、50%的比例进行抽样评估,对明显降低标准的进行通报整改。各县(市)区要以考评工作为抓手,及时查找工作差距,努力解决实际问题,选树先进典型,推进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抓好组织实施。初审推荐工作要结合日常的考核、督导、检查、调研、暗访等工作进行。同时,在考核考评方式上要注重随机抽查、实地走访询问、网络问卷等方式的运用,资料以电子资料和基础资料为主,杜绝考评工作“台账多、资料多、盒子多”等现象。要突出服务居民,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考评指标,增强考评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四)规范民主测评。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门)要根据分级考评的要求,按照简便科学、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制定具体民主测评指标,主要采取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调查、入户调查等方式,分别对先进街道(镇)和星级社区的创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要随机抽取,不得提前安排或指定。先进街道(镇)的测评,参评人员主要是社区工作人员和辖区居民,其中居民人数不得少于参与测评人数的70%,重点测评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居务公开、社区减负、民主协商、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内容;星级和谐社区的测评,参评人员主要是社区居民,重点测评网格员入户走访和代办事项情况、社区自治服务、自治管理、民主协商、居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内容,测评工作可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五)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将五星级和谐社区和优秀街道考评奖励资金列入预算,各县(市)区要将一至四星级和谐社区考评奖励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考评工作奖励办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激发各社区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本《考评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考评方案》实行后,原由自治区、市、县(市)区命名的星级社区,取消其原有星级,重新按照新标准评星定级,星级顺序由低至高依次为一星级到五星级。每年社区评星定级时,根据考评结果达到的星级予以评定,不受逐级评定的限制。

附件:1.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先进街道(镇)考评标准

2.星级和谐社区考评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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