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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4-16

社会救助采用横向和纵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分层分类”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突出在“找”上狠下功,解决困难群众幸福感

通过“大数据+铁脚板+信息共享核查”的方式,在全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中,筛选复合社会救助政策对象,发挥村(居)干部、网格员、驻村书记作用,迈开“铁脚板”入户走访的方式,利用各种能与群众接触到的机会,梳理困难群众的冷暖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的实施救助,用工作人员的热情换来群众的赞美。采用“信息共享核查”的作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卫健、医保、人社等部门推送有困难需求人员,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跟踪消化,对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纳尽纳。

二、坚持“动态”监管,确保社会救助精准化

通过“联动+协同”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

“联动”,采用“主动发现+主动报告+每月汇总上报”机制。乡镇(街道)严把申请、审核确认和“定期复审”关,对享受人群做到精准发放,同时分析研判退出对象的家庭情况,采取“跟踪式+扶一程”方式,防止返贫。

“协同”,发挥跨部门协同模式。建立跨部门“协同核查”机制,与公安、卫健、残联、人社等多部门建立相关核查机制,按季度进行信息数据比对,确保死人保、不符合条件保的出现。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对于疑难特殊个案,将通过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实现多部门联手作战、合力化解问题。

三、坚持以“检”促“改”,提高申请、审核确认流程的完整性

建立考核机制,以“检”促“改”提高申请、审核确认流程正确性,采取档案资料检查和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模式,每季度对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进行一次督导检查,通过“以点带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提示函”的方式下发整改通知单,最终对工作不认真、麻痹大意的工作人员起到震慑作用。

四、坚持“慈善+服务”,起到多元化救助作用

建立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对暂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积极争取慈善帮扶,缓解困难群众生活质量问题,极大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同时慈善组织发现可能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未获得相应救助的困难群众,可及时告知当地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或协助提出救助申请。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对低保、特困、残疾人、孤儿、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有针对性地提供访视照料、心理慰藉、康复训练、能力提升等服务。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通过多元主体共同合作,满足困难群体的救助需求,形成“套餐+点餐”救助模式。2023年用于社会救助资金182万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活动,累计服务8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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