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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对永宁县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11-01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经办能力,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流程,为下一步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打好基础。

10月29日,县民政局在永宁县委党校举办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特邀自治区民政厅相关业务负责人针对社会救助制度政策法规及社会组织工作对各乡镇进行了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最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临时救助办法及工作规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和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等一系列办法及政策的解读,让乡镇、村(居)委经办人员更加通晓政策、了解法规、掌握方法,在为困难群众办理事项时能够原则性与灵活性相并用,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吴营就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救助处副调研员郭朝东通过对新版《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和旧版的审批办法相对照,详细介绍了低保申请资格条件、申办流程、民主评议、以及低保动态管理等环节;民政厅核对中心主任陈国华、社会救助处主任张筱雯、社会组织管理局杨建国同志分别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临时救助制度、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做了解读。在每一节课讲解完后现场为乡镇基层工作人员解答疑问,给予建议,使基层干部能够有效落实政策,解决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难题。此次培训内容扎实,效果良好,共有121人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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