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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民政局召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联席会议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3-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的部署要求,3月5日,灵武市民政局召开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联席会议。会议由灵武市民政局副局长苏少卿主持,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民政厅关于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有关文件精神,审议了《灵武市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会上,苏少卿副局长和地名办主任吴宝林,对“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解释,强调了清理整治的范围和重点。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细化。各部门负责人积极发言,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及职责进行了交流,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对《灵武市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为保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有序进行,应当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认定标准、原则以及《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条例》等地名命名原则,各部门间相互配合,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工作。切实发挥地名在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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