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西夏区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经费发放,3月15至17日,西夏区民政局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内容包括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入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等六个方面的能力,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含三项)及3项以下指标不能达到的,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上指标不能达到的,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评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评定完成后,西夏区民政局将对评定为部分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费,以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