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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民政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1-01

永宁县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永宁县民政局以村(居)“两委”建设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为重点,重点查找打击威胁基层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和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和欺压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力争建立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形成。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制定下发了《永宁县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成立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召开各乡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和专干参加的联席工作会议,对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40余条,在全县村(社区)、敬老院、养老院及殡葬服务领域进行宣传。在“民政优优”和“永宁县社区建设交流群”工作微信群和“永宁县社会组织QQ群”及时发布扫黑除恶各种信息,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政策;组织单位全体干部积极参加“银川市扫黑除恶我支持 我参与”网上有奖答卷,全部通过考试,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23份。

 三、摸清基层自治组织底数,建立档案备案管理制度结合办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将全县66个村、23个社区480名村居干部全部纳入全国村(居)委员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对村(居)干部的信息进行了录入,对人员变动情况记录在案。对全县村(居)委会班子和成员基本情况进行了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与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等9个单位进行了联审,建立完善了村(社区)自治组织、村(社区)干部档案备案管理制度。

 四、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同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各乡镇村委会委员补选工作的督促指导,指导各乡镇依据负面清单,切实把好成员入关口,联合永宁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计生等部门和乡镇党委对村委会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共补选缺额村委会主任12名、委员2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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