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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救助管理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11-14


为了规范殡葬活动的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贺兰县民政局严格按照《贺兰县殡葬管理办法》及《贺兰县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办法(试行)》(贺政发【2013】110号)文件要求,加大对具有贺兰县常住户口的重点优抚对象(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高龄、特困人员的殡葬救助力度。

一是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将殡葬救助制度纳入社会救助建设总体规划,与其他各项救助工作同规划、同实施、同考核,按照土葬1000元,火化3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根据《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贺兰县民政加强对殡葬服务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殡葬服务场所整洁和完好,防止环境污染。以转变群众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丧葬,树立文明乡风三是明确职责,规范操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完善了殡葬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及财政补助等有关操作规程,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2018年1月份——11月份,共救助352人次,其中:火化18人次,土葬334人次,发放殡葬救助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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