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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民政局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11-07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贺兰县民政局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的服务管理,切实做好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燃眉之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救助工作衔接有序。主动与综治、公安、城管部门协作,发挥网格员信息平台作用,提高专项救助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是加大宣传,强化巡查力度。为了做实做细救助管理工作,发放了爱心救助线索征集宣传品,组织人员在各乡镇场集贸市场等场所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进行救助,广泛宣传救助政策,让群众了解救助政策,增强救助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微信、微博以及网络平台等渠道公布救助电话,在全社会形成部门主导,各界热心人士积极参与,群众热心主动的发现机制。

三是明确职责,救助及时有效。利用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管理网站,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甄别,让真正有需要救助的困难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同时遏制了个别“跑站者”恶意骗取救助资金的行为。开通了24小时救助热线电话和网上救助信息平台,及时掌握特殊群体的动向,确保受助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对于常年在外流浪乞讨人员采取耐心劝返或送往银川市救助站。对玩忽职守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截止目前,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4人,发放救助金1.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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