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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透明救助工作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9-14

  2018年上半年,为切实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在病有所医、弱有所扶上补齐民生短板,让困难群众拥有更多温暖感,永宁县救灾救助服务中心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规范政务、实现不见面办理。对进驻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民政类办理事项,由民政残联岗统一受理,民生专干通过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受理后,再根据业务需要,进入宁夏民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最后将办理结果同意反馈给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做到“统一受理、专网办理、结果反馈”,目前事项、人员、设备已“三到位”,全县88个村(社区)为民办事全程代办点覆盖率达到100%,80%民政类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让基层群众不出门、不见面、不跑路就能办成事。

  二是完善机制、实现四衔接。制定方案将扶贫建档户与最低社会保障配套政策相衔接,把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范围,建立永宁县精准扶贫名册,落实扶贫帮困自然增长机制,2017年永宁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现在的5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150元再提高至现在3800元,做到制度衔接、政策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

  三是整合资源、合力攻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救助政策,做好困难群众救助金发放工作,2018年数据显示各项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全县城乡低保5265户6210人发放低保金1804万元。发放高龄津贴782.2万元;发放特困供养津贴136.6万元;发放孤儿养育津贴32.4万元;发放失能失智老人补贴0.72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89.5万元;大病救助金53人67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2267人21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286人147万元;151名二级以上精神病患者家属发放居家监护生活补助24万元,为17名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治疗,支出医疗救助金12万元,购买社会服务为17名无人监管精神病患者进行托养,支出资金36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联合银行、车管所、工商、住建、人社、税务等单位,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实现低保管理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象精准、救助精准。通过筛查全县1690户7212人建档主卡户中,符合条件的585户718人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重症精神病人管控及残疾两项补贴发放等工作稳步开展。信息来源:永宁县民政局 王建国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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