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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民政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的公示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3-11-09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单位名称:银川市民政局

(二)单位类别(性质):行政机关

(三)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银川市民政局

(四)联系电话:6888059

二、行政执法职责

(一)行政许可

地名命名、更名和销名审批(除住宅小区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以外)

(二)行政检查

1.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

2.对养老机构进行的监督检查

(三)行政确认

1.收养登记

2.公开募捐资格认定

(四)行政给付

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及运营补助

(五)行政奖励

1.对社会救助工作奖励

2.慈善表彰

(六)行政裁决

对行政区域界线位置认定不一致争议引发的裁决

(七)其他类别

养老机构备案

三、行政执法权限

本局执法工作仅限于银川市所辖区域内的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四、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地名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五、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和救济渠道

(一)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6888767

信函投诉: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银川市民政局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银川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民政厅

行政诉讼: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六、行政执法程序

银川市民政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图

地名命名、更名和销名审批(除住宅小区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以外):县区民政局统计未命名道路→地市级民政局组织地名专家、当地群众、学者参与命令讨论→在媒体上广征群众意见→提请市政府专题会、常务会研究→确定命名后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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