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为我市的发展培养优秀人才,根据《银川市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银政办规发〔2018〕12号)规定,对在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就学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学生,每人每学年救助8000元。对就学一本、二本院校(含民族预科)的低保家庭学生,第一学年救助6000元,此后每年救助4000元;就学高职(专科)院校的,第一学年每人救助5000元,此后每年救助2000元。对就学一本、二本院校(含民族预科)的低收入家庭学生,第一学年救助3000元,此后每年救助2000元;就学高职(专科)院校的,第一学年每人救助2000元,此后每年救助1000元。自今年8月上旬启动以来,经个人申请,街道(乡镇)受理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全市共有68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得到就学救助,共发放就学救助金284.9万元,其中低保家庭学生600人,低收入家庭学生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