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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季度发放孤儿养育资金143.34万元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7-16

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孤儿426人(全部为分散供养),其中父母双亡孤儿40人、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及困境儿童386人,共发放孤儿养育津贴143.34万元。市财政拨付三区孤儿养育津贴配套资金15.45万元。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65号规定:建立健全孤儿养育津贴动态调整机制,自2018年起,对机构内养育孤儿、父母双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孤儿养育津贴标准,分别参照上一年度银川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额的80%、60%、50%进行调整提高。提高新增资金,除自治区补助外,由市财政与三区按照1:1比例配套,两县一市自筹解决。同时,适度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对儿童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的困境儿童,按照机构养育孤儿标准发放养育津贴。对父母双方失踪、父母双方重残、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重残或服刑、父母一方重残另一方服刑导致生活无靠的困境儿童,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发放养育津贴。调整后父母双亡孤儿为每人每月737元、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及困境儿童(三类扩面儿童)每人每月为5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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