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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1-18

军休所党委,各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及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各级党组织深入查找纠正职责不清、履责不力、工作不实等突出问题;党员深入查找纠正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深入查找纠正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等行为,不断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准确把握方法步骤,对照组织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述职评议、组织评定、抓好整改这6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要求,确保“规定动作”一个环节不少、一项任务不漏,确保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违反民族宗教政治纪律处分规定(试行)》《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若干规定(试行)》。

可采取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通过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相关党内法规规定,搞清楚党支部的职责任务,搞清楚合格党员标准,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是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各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开门见山、说心里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是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各党支部委员会要紧扣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立足找准问题,解决问题,着重从以下3个方面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方面,是否存在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不彻底,工作安排部署脱离实际,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方面,是否存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不定期不经常,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规范、不严格,联系服务群众不密切,党员队伍作风不正,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组织观念淡漠,纪律散漫,不守纪律和规矩,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长期存在,得不到有效整顿转化等问题;3.开展从严整治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方面,是否存在站位不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等问题。

党员着重从以下6方面深刻进行党性分析。1.学习方面,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掌握党的理论“应知应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2.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3.工作方面,是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勤奋工作,勇于担当作为,认真履职践诺,是否存在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4.遵纪守法方面,是否遵守党的纪律,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维护党纪的严肃性;5.执行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政治纪律方面,执行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政治纪律是否自觉到位,是否存在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等行为;6.改进作风方面,是否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艰苦朴素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保持党员的政治本色。

四是召开会议述职评议。各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严肃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检查自己履行职责情况,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党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五是组织评定客观公正。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将评星定级(定格)积分管理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等次,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确定不合格党员,要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1.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热衷于搞封建迷信。2.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3.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4.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5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6.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从以上方面分类细化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报局党委备案。

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在开展党内表彰时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局 党委考核各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六是言出必行抓好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要言出必行,行必有果。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局党委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各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局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把工作做到位,防止走形式。

(二)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扎实开展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突出重点组织学习、遍开展谈心谈话、联系实际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评定客观公正、定准抓实整改措施。

(三)局党委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局班子成员要列席指导所分管领域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不搞“痕迹管理”。

(四)各党支部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19年3月25日前完成,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已完成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党支部,在2019年3月25日前只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将查摆出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以及开展有关情况于3月31日前报局党委。预备党员只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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