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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情况汇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7-25

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4月28日对市民政局党委及六个县(市)区民政局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5月18日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移交了整改问题清单,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决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5月18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民政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市委巡察是对局党委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政治体检”,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与党中央和区市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做好民政工作的重大契机。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局党委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组,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列出了《整改清单责任分工》,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二是从严从实从细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们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银川市民政局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25条意见,逐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形成了60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及时限,做到了问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三是以上率下扎实推动整改落实。局党委班子带头整改,于6月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狠抓整改落实”为主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有力促进了整改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结合市委“三转一提高”大学习大讨论及“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同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也都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进行自查,举一反三,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推动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具体整改举措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在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落实党组织制度不实,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严格制度规范。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强化党委书记领导责任、党委副书记直接责任和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对党建工作十项制度提出了从严要求。二是建立党组织书记清单制度。制定印发了《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制清单的通知》,明确了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8项责任清单、党委副书记抓党建工作6项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11项责任清单。三是切实加强党组织规范化管理。为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举办了局系统党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换届选举等党内生活制度进行专题辅导,切实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意见》,对党组织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缺席人员、记录人员、主持人、记录内容、会议决议决策等会议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四是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制定出台了《2018年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考核办法》和《市民政局系统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问责办法》,坚持每季度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查,通过严格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倒逼基层党组织书记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目前,已对巡察中发现回民殡仪馆党支部存在的会议记录造假的行为,给予原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

2、针对党组织换届选举违规操作的问题。一是规范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系统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程》,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工作流程和选举要求进行了细化,确保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是加强局机关党组织建设。制定印发了《市民政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纠正机关第一、二、三党支部换届选举违反规定的问题,按照党组织设置要求,提请局党委会研究,合并原机关第一、二、三党支部,成立市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在综合处、社会保障处和社会事务处成立党小组,健全完善了党小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三是指导福彩中心党组织换届选举。对到期届满的福彩中心党支部,指导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发展工作程序。制定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银川市发展党员推优推荐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培养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的规定,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各基层党组织普遍通过党员学习日,认真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六项制度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五个步骤25项工作流程,扎扎实实地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加强追责问责。对军休所机关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发展党员规定的行为,给予军休所机关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责成军休所机关党支部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接收预备党员。

4、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的现象。制定出台了《市民政局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规定和微信十严禁行为规范》,组织开展“强信念、严纪律、转作风”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对不履职、不担当、不守规矩,纪律松懈、作风散漫的9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二是对军休所干部管理不严,导致干部吸食毒品的问题,指导军休所健全完善《干部职工考勤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工作请示报告制度》、《职工年度考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三观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身边的典型事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打牢思想根基。建立单位、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康复监督和帮教小组,加强对戒毒干部的全程监督。三是针对市殡葬管理所干部殴打、威胁干部的问题。已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对殡葬管理所领导干部班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由殡葬管理所主要负责人对孙伟进行了谈话,严肃开展纪律教育,帮助其改正缺点,自觉遵规守纪。四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通过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环节,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干部选用环境。

(二)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今年上半年以来,召开局党委会议11次,对建设工程立项、工程资金拨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党的建设等57件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进行研究,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11个指导文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9份,从领导干部抓起,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班子的示范表率作用,制定了《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民政局党委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局党委书记、局长亲带队督查查处城乡低保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二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针对纪委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立即停止了局纪委干部参与局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调整局纪委书记苏龙同志不再担任局分散采购工作组组长,聚焦主责主业,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上半年,共收到举报和督查发现问题线索5件,完成初核5件,问责9人(其中巡察发现问题问责处理3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对群众举报的银川市爱心护理院三期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监理的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进行了核查,给予废标处理,重新进行了招标。对群众举报的“银川市爱心护理院护理楼工程”招标施工单位中标企业存在资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给予取消中标资格,重新公开招标的处理。三是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明确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129条。研究制定了《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基层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普遍与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谈心谈话活动。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局党委举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解读”专题辅导,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从严治党的认识,增强广大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二是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全面清查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的突出问题,共发现在超标准公务接待方面存在31个问题,违规公款吃喝24个问题,违规公款送礼4个问题,违规公款旅游6个问题。对涉及以上问题责令退回违规款项33686.62元,(其中,清退市委巡察反馈市殡葬管理所超次数接待费用184元,市殡仪馆超次数接待费用1249元),清退市委巡察反馈回民殡仪馆公务用车不合理支出1860元,清理整顿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8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当事人进行了初核,并分别给予“通报”“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3人。

(三)在推进政府重大民生工程项目不力和民政专项、低保资金疏于监管等方面

1、针对推进政府重大民生工程项目不力的问题。一是以问题为导向,报请市政府研究出台《银川市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运营改革方案》,开展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改革试点,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改革试点。针对目前日间照料中心社会需求不明显的情况,重新定位日间照料中心功能,重新确定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经费保障模式,对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不善的社会组织,重新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运营机构。目前,招标工作已经完成,重新中标的管理运营单位正在与市民政局签订协议。二是加大对各县(市)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情况的督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加强对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对长期闲置的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梳理。目前,市民政局已下达文件,要求县区民政局对处于闲置的日间照料中心收回,责令限期移交给经重新招标的运营机构。三是加快爱心护理院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对工期延期进行说明,同时,向市政府上报爱心护理院公建民营实施方案。目前,公建民营方案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按照专题会议的要求,正在进行进一步的修改。

2、针对民政专项资金疏于监管的问题。一是由局财务室认真梳理挪用资金来源、去向、事由等情况,对挪用资金情况进行说明。如有违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二是健全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政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检查,督促立整立改。6月份下发了专项督查通知,并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对各县(市)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督查。

3、针对指导基层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立整立改,查清违规救助事实情况,追查违规发放资金,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管理办法》,研究拟定《银川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7月份该《规程》已起草完毕,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意见。三是建立市局对各县(市)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检查长效机制。6月份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查处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民发〔2018〕102号),并由局长、纪检书记带队,组织对各县(市)区临时救助资金使用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当面反馈,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4、针对救灾物资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科与财务室进行对接,查清物资短缺账目,并说明情况,如有违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查处。目前,物资短缺账目已经查清,并做了专业说明。二是建立健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制度,财务室建立救灾物资专门账目,并定期与管理科室组织对救灾物资进行盘点。7月份由业务科室和财务人员组织对我市储备的救灾物资进行了盘点。三是加强救灾物资管理,配备专职救灾物资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救灾物资管理制度。为加强救灾物资管理,6月分民政局又专门申请了一名财务专业的公岗人员,加强到业务科室,用以完善救灾物资账目管理。

5、针对全市低保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严、组织核查不力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查处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自今年5月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紧盯关键岗位,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重点查处和纠正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在查处腐败问题方面,以财政供养人员,县(市)区、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特别是民政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查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在查处作风问题方面,坚决纠正基层经办人员“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认真整改在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造成的“错保”“漏保”等问题。二是与市审计部门密切协作,利用审计大数据信息,比对在册低保对象共同生活成员家庭财产基本信息,从公安部门获取低保家庭成员车辆、亡故人员信息,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获取低保家庭成员房屋产权信息,共发现可疑线索1093条。坚持边查边改,通过对这些问题线索逐一排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保留低保资格;对经济条件改善,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停止低保资格,立即予以清退;对需进一步核实情况的,暂停低保,待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做保留或清退决定。目前,各县(市)区正在抓紧核实情况,预计7月底前完成。三是起草完成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和特困供养统一纳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之一。以平时检查和定量评估为主,通过对平时工作落实,调研抽查,查看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县(市)区民政局进行年中检查和年终考核,加强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监管。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和“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局纪委的工作,对局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民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民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首府标准、首府担当、首府意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和决心,把巡察整改工作和民政各项业务抓细抓实抓好。重点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民政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和“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果,努力做到巡察整改与民政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全面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对标年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制度,扎实推进国家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相关工作,织密织牢兜底民生保障网,组织好第十届城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贯彻“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实现“两个率先”作出应有贡献。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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