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 长者版

银川市民政局党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7-05-17

军休所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市委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银党办〔2017〕24号)精神,现将银川市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党组织要按照分工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对照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局党委将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年底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向局党委作专题汇报。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

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

任务分工方案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从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

(一)加强思想理论教育

1、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深入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用党的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各级党组织每月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学习。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作出安排,长期实施。

3、离退休党员每季度接受一次党性继续教育。

牵头领导:苏龙

执行单位: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作出安排,长期实施

4、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教育活动,加强“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宣传教育。强化对党员的法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实施

(二)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

5、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政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季度确定1个专题集中研讨。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单位: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4月前作出安排,长期实施

6、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强化培训考勤刚性约束。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单位: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建立学习档案和通报制度,长期实施

7、坚持局领导干部作专题报告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带头为局系统干部职工作一次专题报告,各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牵头单位:杨军利

执行单位:局办公室、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作出安排,长期实施

8、创新党员教育形式,推动党员教育上电视、上广播、上互联网、上手机。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三)加强意识形态正面引导

9、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处置、督查考核、追责问责机制。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单位: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前健全机制,长期实施

10、高度重视网上舆论斗争,加强网络舆情研判,积极探索网络、新媒体环境下舆论引导的新途径、新办法。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前提出意见,长期实施

11、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加强党报党刊、新闻出版单位和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坚决杜绝错误思想观点的传播和侵蚀。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二、从严选拔任用调整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队伍

(四)把好选人用人关

12、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要求,严把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关口。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13、坚持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中考察识别和选用干部,推动干部资源向一线倾斜,凸显重实干、重实绩、重基层的鲜明用人导向。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14、改进干部考察方法,探索专题调研、无主题谈话、无任用考察等了解干部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防止唯票、唯分、唯年龄等取人偏向。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前作出安排,不断探索形成经验

15、认真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和离任审计等制度规定,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细则》,强化对干部带病提拔源头管控。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7月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长期实施

16、建立完善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纪实、干部选任专项检查、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等干部选任监督机制。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董丽敏、王洪江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建立完善相关机制,长期实施

(五)统筹推进干部交流调整

17、加大干部跨地域、跨部门、跨岗位交流调整力度,促进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合理流动、互相补充,建立部门和县(市)区干部交流机制。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董丽敏、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18、大力实施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计划,坚持在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基层一线发现、储备、培养一批优秀后备干部。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董丽敏、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认真落实“1+3”干部管理机制,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从快从严实现“下”的管理。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董丽敏、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0、加大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力度,拉大考核等次间的差距,对年度考核名次靠后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适时调整;对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等次以下的干部,严格按《银川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加强对干部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董丽敏、王洪江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六)旗帜鲜明支持干部干事创业

21、落实《关于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试行)》,严格“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支持和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董丽敏、王洪江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2、坚持政治上关心和经济上奖励并行,对全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隆重进行表彰奖励,定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奖励力度和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三、从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七)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3、统筹抓好机关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宋文红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八)大力整顿后进党组织

24、在局系统开展“先进带后进、携手争先进”行动,发挥先进党组织的引领帮带作用。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作出安排,按计划实施

(九)强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25、实施村(社区)“青苗工程”,办好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后备干部学历班,解决学历不高、后继乏人等问题。

牵头领导:陈蕴丹

执行人员:文化雷

完成时限:2017年4月前作出安排,长期实施

26、逐步推行村(社区)“两委”干部职业化管理,将村(居)民自治纳入党的框架内领导、村(居)“两委”干部岗位纳入干部体制内管理、村(居)“两委”干部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内保障、村(居)“两委”干部权力纳入制度笼子监督,构建与新农村、和谐社区建设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村(社区)干部管理体系。探索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书记任期目标承诺制,逐步向企业、机关等各领域拓展。

牵头领导:陈蕴丹

执行人员:文化雷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提出意见,按计划探索实践

(十)从严加强党员管理

27、认真落实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把好党员入口关。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8、强化对党员日常言行的制度性约束,对组织参与、挑唆群众非访,以及私搭乱建、诽谤诬告、抵制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党员,严格进行组织处置。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9、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做实党员评星定格。引入利益导向,加大党员评星定格结果运用,强化党员在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自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年度党性分析评议为优秀等次以下的,在年度实绩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前作出安排,长期实施

30、抓好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管理,解决失管、失联问题。畅通党员出口,建立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从严依规处理不承担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等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前提出意见,长期实施

四、从严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政治性和严肃性

(十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3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以其他任何形式取代党委(党组)的领导。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2、完善地方常委会民主决策和基层党组织民主议事规则,全面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防止一言堂、会上不说会后说等现象。建立上级党组织在作出与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制度。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做出安排,长期实施

33、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以及纠错纠偏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并形成长效督查机制。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王洪江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前提出意见,长期实施

34、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全面落实农村“四议两公开”民主协商、社区“四位一体”协商、事业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陈蕴丹、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前建立完善制度,长期实施

(十二)严把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控制点

35、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一次,发生班子成员腐败、重大工作失误、受到上级党组织问责等情况,及时召开,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责成召开。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全面提升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原则性、规范性。建立上级党组织指导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审核把关、会上点评提醒、会后质量评估。对质量不高的,责令重开,防止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实行批评意见清单和整改事项清单制度,落实整改承诺制、公示制,整改效果接受党员群众评议监督。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前做出安排,长期实施

(十三)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36、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支委会,组织开展党课教育。各级党委要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组织评星晋级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问责。基层党(工)委每年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对所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创新“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不得以业务工作、趣味活动等代替“三会一课”,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前做出安排,长期实施

37、严格落实党员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规定,每年开展一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前作出安排,长期实施

38、建立与社保、工商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做好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离退休党员、个体工商户党员党费缴费基数的核算工作。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赵治林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前建立机制,长期实施

(十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39、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要求,严肃追究不按期换届选举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0、畅通党员表达意见、参与讨论党内事务以及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的渠道,保障党员参与权和监督权。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7月前提出意见,长期实施

41、落实党务公开,创新运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提高党务公开的时效性。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2、坚持上级党组织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必谈、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谈、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之间必谈“五必谈”制度。年初、年末至少谈心谈话一次。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3、严格落实市、县(市)区两级民主恳谈会制度。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五、从严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整治作风常态化

(十五)坚决反对和整治“四风”问题

44、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成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问题多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节礼、购物卡、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者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和新的作风问题典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党风政风的好转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转变。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王洪江、各党组织书记、局监察室主任

完成时限:2017年4月前提出意见,长期实施

45、经常性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市党委加强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检查,跟进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进作风教育常态化、建章立制常态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健全作风建设考评办法,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重要考核指标。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王洪江、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十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46、建立健全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党群联系链”;做实党代表任期制,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建立机制,长期实施

47、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定时定点接待群众来访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工作。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赵治林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8、加强对“12345”一号通平台群众反映问题的分析研判,借助大数据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所想所盼。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赵治林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9、利用互联网,探索党员领导干部与群众在线互动交流,开辟“网上走群众路线”新通道。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0、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巩固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十七)大力提升机关干部工作效能

51、以创建“四严机关”为抓手,建立“智慧效能”机关工作流程智能管控机制,依托效能工作任务管理系统、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微信群、QQ群等平台,对工作任务分解、认领、发布、督导、审核、评定等全程监管,实现工作任务分配精准化、工作进度提醒及时化、工作落实跟踪精细化。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董丽敏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前提出方案,长期实施

52、持续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完善机关干部行为规矩之“忌”,力促机关干部好作风、好习惯的养成和工作效能再造。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3、严格执行《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办法》,通过强化问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有为。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王洪江、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4、在全市开展“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干部作风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三怕”“三缺”“三弱”问题,不断强化干部作风。

牵头领导:杨军利、苏龙

执行人员:苏龙、王洪江、付慧、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2017年4月份做出安排,长期实施

六、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规矩

(十八)坚决维护执行党的纪律

55、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局监察室主任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6、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局属各党组织要定期向局党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局党委请示报告。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王洪江、各党组织书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7、局纪委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做“两面人”等行为,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行为。

牵头领导:苏龙

执行人员:王洪江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十九)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58、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各级局党委全面监督、局纪委专责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普通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逐步建立有效的、全覆盖的监督体系。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局监察室主任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9、建立健全局纪委监察制度,推进监察全覆盖,发挥监察“利剑”作用。

牵头领导:苏龙

执行人员:局监察室主任

完成时限:按计划实施

60、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约谈函询等制度,落实主要领导干部“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局监察室主任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二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61、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局监察室主任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62、强化执纪审查成果运用,实行“一案四书”制度,以案示警、以案明纪。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局监察室主任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七、强化责任落实

(二十一)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63、各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从严治党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工作职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党组织书记要做从严管党治党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局监察室主任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前听取专题汇报,长期实施

64、贯彻落实《关于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局监察室主任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二十二)强化党建责任考核问责

65、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制度,坚持考核考党建、评议评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局监察室主任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前完善制度,长期实施

66、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牵头领导:杨军利

执行人员:苏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组织书记、局监察室主任

完成时限:2017年前完善考评办法,长期实施

  


分享到: